這麼有趣的文字,我毫不猶豫,立刻著手聯繫。好不容易通上電話,沒想到,對方很不好意思且尷尬的說,一年前他曾經投稿給我們,不過我們退了稿,他才轉到另外一家出版社。
哇!羞愧羞愧,其實尷尬的是我啊。
且不論這位作者後來在他社出版的銷售如何,我居然完全不記得此事,假設當初確定是我自己看的稿子,為什麼那時沒有這樣驚艷?

和很多人一樣,我是La new熊的球迷,我收藏有La new熊的手機吊飾、雨傘、T恤、運動毛巾,還有陳金鋒的兩顆簽名球;和很多人不一樣的是,從La new的還是「第一金剛」隊的時候,我就開始支持他們了。
那時候第一金剛還是墊底的球隊,不但墊底,而且是很深的谷底。2003年,第一金剛刷新了許多紀錄,像是「年度最少勝率(0.22)」、「年度最多敗場」、「年度最少勝場」、「年度最低打擊率」,還有面對兄弟象全年不勝的尷尬戰積。
這麼爛的球隊幹嘛支持?哎,真不好意思說……我的確是有這麼點濟傾扶弱的俠義精神,看他們被另外五支球隊當智障打,就忍不住要為他們加油。不過每每看球,總是唉聲歎氣的讓自己在沙發上摔過來倒過去,真到慘不忍睹,我就用椅墊遮住雙眼彷彿在看一場恐怖電影。幾度絕望至極,看不下去了,乾脆走到書房去清理魚缸,但隔個五分鐘忍不住又回來――我問自己,如果連我都不支持了,誰會支持他們?這就是俠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