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應該會是二○○七年吧。
從九八年開始寫小說到現在,悄悄地要邁入第十年了。我跳到井的底部,躲進無法溺斃的水窪深度裡想著,十,這個數字,其實也沒有特別的意義,只能勉強說,接觸小說之後的這個十年,比過去的兩個十年,過得快一些。
一位手裡握著童軍繩的年輕小說家,那天站在書房外的陽台上對我說:「當時間可以用寫了幾篇小說的方式計算過去,你就可以開始思考有關死亡的事了。往後,除了零星與破碎的故事,不會再有更特別的變化。」
他說的這段話,似乎是值得相信的。這個十年,除了一位女人以妻的透明姿態走入我的體內,其餘並沒有真的改變。家族的還是沒有解決。弟弟依舊記得國中那一年我唯一一次揍了他一拳,然後自個卻流下眼淚。每一天每一天,妹妹都坐在門口看著來往的路人與不同顏色的車輛,度過只有她能理解與體驗的午後。雜誌社的編輯工作則躲在汽車的哩程表裡,從數字的邊緣長出腳,向前走動。想要書寫的小說,三百字一則、五百字一篇、八百字一個故事,像麵包屑般掉落地面,裂成一片片不規則的鏡子,也讓我看見自己被分割的身體,以及在那裡頭沉睡的妻。
關於我的種種,以這種零散瑣碎的方式虛構,似乎不會不妥。
發現這個事實,是因為一本本的記事本。特別是二○○六年的記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