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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小娘)


上個週末我一個同行的朋友某A說:打算不做設計要去賣雞排。我想了想,跟某A說其實賣雞排也很競爭,不要以為只要有心,人人都可以賣雞排的。就說我家樓下這條小巷好了,才短短一條,前後就有5攤在賣雞排,其中一攤還是素的。所以,我勸他先等2個月請款,等拿到3個月到期的票之後再去兌現,如果這半年過去賣雞排的信心還是這麼堅定的話,再轉行來賣雞排也不遲。

這種遇到幾個要求「LOGO要多大有多大,字體要多粗有多粗,一張A4的廣告單上面要有8種字體7種顏色,活生生要求你把設計做成雜碎麵的客戶」——就想去賣雞排的宣言,聽在耳裡還真是熟悉。

想起7年前快畢業的時候,在念設計時,系上最敬愛的小胖老師(不是“○○○加油,好嗎“那位),也曾在星期二的最後一堂課上講了一則關於賣雞排的醒世恆言:
「故事發生在某大夜市的雞排攤,一個剛剛拿到文憑的設計系學生,當大家都選了難走的那條路,準備在不同的地方開始賣肝為生時,只有他老兄選擇了好走的那ㄧ條,不用拿肝換,只要把雞排放進油鍋,裝進油紙袋裡——一個月就拿5萬……」講到這裡剛好也下課了,當時我們系上同學有抽煙的當場都出去抽了。

小胖老師接著說:「但是同學,你們要好好想想,雞排能夠賣一輩子嗎?他現在一個月拿五萬好像比大部份畢業的同學多很多,但是十年後呢?他還是在那裡裝雞排,不會有改變……」

是的,每則醒世恆言看到最後都會讓人醒過來,但是這則由學長親自示範的故事告訴我們——呃…賣雞排真的比賣肝好幹很多……再說~其實我們作設計的呢~吃雞排,也都是客客氣氣的排隊,絕對不敢要求雞排要多大有多大的,或是要求作成牛肉口味的雞排……v_v

畢業好幾年,其實我想小胖老師只說對了一半,賣雞排的那位學長還是在那裡裝雞排,改變的是他載雞排的車已經從Toyota換成了BMW。不只可以吃雞排不用錢,並且也比我們提早進入這一行,在夜市的彼岸卡了好位。

此時小娘想到了大家都知道的富翁與漁夫的故事,富翁努力一生,最後想要的生活其實和漁夫一樣,就是可以悠閒的釣著魚,對正在排隊等吃雞排的我來說也是,最後也只是想買塊雞排吃罷了~
美編按:由於本月稿擠(小娘桌上待辦的稿子都擠在一起),所以這次的○○╳╳就先○○到這裡,╳╳下個月再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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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quarius06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