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南方朔

【導讀】
馬丁.艾米斯(Martin Amis,1949 -)儘管在英國早已望重文壇,但對台灣讀者卻仍是個陌生的名字。迄至目前,只有他一九九一年的《時間箭》中譯本,這部他一九九七年所出的《夜車》,則是第二部中文譯本。

馬丁.艾米斯乃是英國前代重要作家金斯利.艾米斯(Kingsley Amis,1922 - 1995)之子。這對父子檔作家,早已成了當代文學研究上的重要課題。金斯利是戰後崛起的「憤怒的新世代」代表作家,也是古典寫實諷刺喜劇的代表人。他一九五四年第一本小說《好運的吉姆》(Lucky Jim)即一炮而紅,在文壇享譽四十年之久,並於一九八六年以《老惡魔》(The Old Devils)獲英國布克獎。至於馬丁,則是英國後現代派的領航舵手,他於一九七三年以《瑞秋報告》(The Rachel Papers)初試啼聲,也同樣一炮而紅。由於寫作風格後現代,他的作品皆以第一人稱方式敘述,無論在角色、情節、時間、空間等範疇皆多番探討。以《時間箭》為例,它不但主角一人有多個分身,時間的進程也是完全倒反,很有名家炫技的特性。在馬丁.艾米斯的所有作品裡,《夜車》相比起來倒可以說是最有讀者親和性的一部。

所謂「夜車」,根據書中的敘述脈絡,它其實有雙重寓意:其一,它是指自殺。書中即明言「自殺是輛夜車,載著人們朝向黑暗走去」。其二,它也是指擾亂生命安穩的一種無明力量。小說裡即藉著女警探邁可.胡里罕不斷被夜車騷擾,而點出了這樣的借喻。

《夜車》乃是馬丁.艾米斯的作品裡相對而言比較簡潔扼要的一部。一個年輕美麗,愛情事業皆極順利而被稱羨的女天體物理學家珍妮佛.洛克威爾連開三槍自殺殞命,一個粗魯邋遢的女警探邁可.胡里罕,奉女孩父親——她的頂頭上司,警察局長湯姆.洛克威爾之命查案。湯姆不相信自己的女兒會自殺,認為乃是她的同居男友,大學哲學系科學哲學副教授特雷德.福克納所殺。但在邁可抽絲剝繭的查案過程中,她終於發現到珍妮佛儘管表面順利幸福,卻有不幸福以及迷惑的一面,包括她工作上搞錯了程式與數據,對愛情出現疑惑、情緒不穩而私下服用藥物,和出現了「凝視死亡」這種對生命有虛無之感的疑問……等。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所謂「天堂症候群」在發作呢?或者是她禁受不起挫折而輕生?或是有什麼神祕的理由?小說在最後並沒有給我們確切的答案。它只是指出,她父親湯姆咬定女兒是被同居男友特雷德所殺這種固執的不確。

馬丁.艾米斯過去的作品以後現代式的嘲諷喜劇為主,《夜車》乃是他首次以不是那麼文字炫技的方式,以接近寫實的手法來探討人類生存情境的迷亂困惑,以及人的情緒容易受傷害的心靈問題。他在小說敘述結構上,將粗壯邋遢,既抽菸又喝酒,並一度戒酒,情感生活也相當平庸甚或乏味的女警探,與美麗順意的自殺女天體物理學家並列。這是個非常有張力的對比,正因為有著這樣的對比,什麼是幸福?生命有何意義?這類有關生命本質的難題,遂得以凸顯而出。也正因此,評論家們認為,這本小小的《夜車》,乃是馬丁.艾米斯寫作風格的蛻變,他已由後現代嘲諷的棲木上走了下來,以一種具有同理心的方式來感覺人生的深層悲哀、困惑,以及那對生命持續干擾並使之混亂的力量。一九九七年,當時馬丁.艾米斯四十八歲,寫作也已二十四年,他的創作開始走向另一峰巒。

而馬丁.艾米斯會出現這樣重大的改變,當然是有理由的。一九九五年他的父親金斯利過世,而他自己在一九九○年代初的這個階段,也經過混亂痛苦的結婚、生子,以及離婚這一連串變故。生命的歷程影響了人對生命的態度及寫作的風格。這就是痛苦的代價。

若論及馬丁.艾米斯的演變,則勢不可免的必須說到金斯利和馬丁這對父子檔頂級作家間的父子情仇,以及這種父子關係對馬丁寫作深層影響。他們之間的這種關係,不但早已是英國文壇的重要公案,也將是作家及作品研究上的重要課題。

我們已知,金斯利最先娶妻希莉(Hilly),一九四九年八月生馬丁,五年後的金斯利因處女作《好運的吉姆》一炮而紅,在大西洋兩岸炙手可熱,他一度帶領家人赴美走訪遊歷,但這種家人和樂的日子並不久長。當馬丁十二歲時,即一九六一年,金斯利拋妻離子移情別戀,一九六二年另娶伊莉莎白.霍華(Elizabeth Jane Howard)。這痛苦的被棄以及護母情緒,從此以後即左右了馬丁的心靈,也造就了他要在寫作上與那個他痛恨的父親一爭雄長的決心。他在寫作風格上刻意遠離父親那一派古典寫實傳統,他的作品長期以來皆以帶點影射的方式嘲諷父權主義以及對女性帶有深刻的同情,都是這種「恨父情結」(即所謂的「伊底帕斯情結」)的顯露。當代英語世界文學理論家哈洛.卜倫(Harold Bloom)著有經典論著《影響的焦慮》,他從精神分析角度討論作家的「文學父親」,都會有一種既受愛影響而又叛離的緊張競爭關係。馬丁對金斯利那種糾纏一世的父子情仇,就是討論「影響的焦慮」最具雄辯性的範例。

馬丁的文學生涯與父親金斯利有著太多對立的相似性,而且也有著太多明鎗暗箭的不良紀錄。金斯利回憶說,早年馬丁習作,每次他經過馬丁面前,「他都急忙用手捂住打字機上紙張的字跡」,而對他,馬丁自己則說,「金斯利天性自大懶惰,我早年習作他根本不屑理會;直到我把第一本小說的樣書重重砸到他的桌上時」。(未完待續......)

★原文刊載於寶瓶文化最新出版之《夜車》

我想看看《時間箭》......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quarius06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