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joud.jpg 如果沉默,這世界將沒有人為我發聲!

全球年紀最小的離婚者!與希拉蕊、美國前國務卿萊斯、妮可基嫚,共同獲得「年度風雲女性獎」!

★轟動全球的真實事件,搶占《紐約時報》、《時人雜誌》等國際媒體重要版面!
★甫出版即登上法國暢銷書第一名!出版不到一年即暢銷突破20萬冊!
★全球25國爭相出版,翻譯版權持續熱烈搶標中!

諾珠.阿里(Nojoud Ali)一個出生在葉門卡極的女孩,在家中排行第五。因為家境貧窮,十歲時就被父親逼迫,與大她二十幾歲的男人結婚,失去了應有的童年。因為不堪丈夫的身心虐待,她鼓起勇氣獨自跑到法院,向法官提出離婚的請求。最後,在律師莎達的協助下,成功離婚,也成了回教國家中年紀最小的離婚者。

離婚後的諾珠,恢復了小女孩的身分,不但如願回到學校念書,也讓回教國家的童婚問題,得到國際媒體的關注。而諾珠也找到了自己的夢想,她立志將來要成為一名律師,幫助其他和她有相同遭遇的女孩,而本書的版權費,將用來支付她的學費。

 

★《我十歲,離婚Moi Nojoud, 10 ans, divorcée 搶先看 PART Ⅰ~~

在法院

我頭暈了。眼前出現的這麼多人,是我這輩子從來沒見過的。我就站在通往法院大樓的走道上,看著從四面八方湧來的人群。有的人穿西裝打領帶,腋下夾著一疊泛黃的文件;有的人則是穿著北葉門鄉下才會穿的傳統長袍。然後在這一片混亂中,我聽到一些女人的尖叫和哭喊聲,聽起來不太真實。我很想讀她們的唇,弄清楚她們想說什麼,可是她們一身黑長袍以及成套搭配的黑面紗,讓她們全身只露出一雙睜大的眼睛,就像即將爆炸的手榴彈。她們看起來簡直氣到發狂,有如房子被龍捲風吹垮那麼嚴重。我仔細聽著她們說話。

從她們的對話中,我只隱約聽到「小孩監護權」、「正義」、「人權」等等,不過我不大清楚這些字詞是什麼意思。一個肩膀很寬、纏頭巾貼著太陽穴的男人在我身旁,他手中的塑膠袋裝滿了文件,大聲說自己是來要回被搶奪的土地。他像隻驚慌失措的兔子跑著。唉呀!還差點把我給撞倒了。

這真是混亂啊!讓我想起阿爸(阿拉伯語中的「爸爸」)時常提起的Al-Ql廣場。他說那是失業工人聚集的廣場。那裡的人都很自私,當晨禮結束、第一道陽光升起時,大家便搶起工作。先搶到的人,當天工作便有著落。這些人餓太久了,因此變得鐵石心腸,沒有那個閒情逸致去同情別人。可是,我好希望有人能夠牽起我的手、注意我,就算只有一次也好,能夠聽我說話!事實上,我就如同隱形人一樣,沒人看見我的存在。我太矮了吧,我的身高只到這些人的腰部,而我也只有十歲而已——或許還不到十歲也說不定?

我曾經幻想過法院的樣子。我以為,那是一個乾淨且安靜的地方,而且在那座大房子裡,善良能與邪惡對抗,世上的一切問題皆能獲得解決。我在鄰居的電視裡看過法院,還有穿著長袍的法官。聽說,就是這些法官能夠幫助有需要的人。所以我得給自己找一個,跟他說我所發生的事情。可是我好累,面紗弄得我又熱又悶。我覺得很丟臉,而且頭好痛。我還有力氣繼續嗎?沒有。有。也許吧。我告訴自己,要回頭也已經太遲了。最困難的部分已經過去了,所以我得往前。

今天早上,當我雙腳踏出爸媽家門時,我告訴自己,在還沒得到想要的結果之前,我絕對不再進這道門。那時,正是十點整。

「去買早餐要吃的麵包。」媽媽吩咐我,一邊遞給我一百五十里雅(約等於台幣二十六元)。

我無意識地繫起我的棕色鬈髮,蓋上黑色紗巾,搭配了一件長大衣,做出葉門女性出門時的裝扮。然後,我渾身顫抖地走了幾公里,搭上第一班行經主要道路的小巴士。這條主要道路可以通往市中心。我一直坐到終點站下了車,按捺住心中的恐懼,第一次獨自搭上了一輛黃色計程車。

我在法院的走道上等了又等。我到底該找誰說話呢?突然,在人群之中,我意外發現有人投來理解的眼光。就在通向這棟灰色水泥建築大門的樓梯附近,有三個穿著塑膠涼鞋的男孩,正仔細地打量著我。他們的雙頰因為灰塵而顯得髒黑,就跟我弟弟一樣。

其中一個男孩拿出一個凹凸不平的老舊磅秤,對我喊著:「十里雅(約台幣兩元)量一次體重!」

另一個則是晃了晃小提籃問我:「要不要來杯茶解渴?」籃中的玻璃瓶還冒著熱氣。

第三個男孩問:「來杯新鮮的胡蘿蔔汁吧?」他掛上自己最燦爛的笑容,同時攤開了右手,期待能得到一枚硬幣。

不了,謝謝,我不渴。也沒那個心情想知道自己幾公斤!要是他們知道我來這裡的目的,不知道會作何反應……

我現在心好慌亂哦。我又抬起了頭,往身邊經過的大人臉上看。戴著長面紗的女人每個看起來都一模一樣。這些黑色的影子有點可怕,一點都不好看。我到底給自己找了什麼麻煩?啊!我好像看到有個穿白襯衫黑西裝的男人,他往我這兒走來了。說不定他是法官,或者是律師?好吧,我來試試運氣!
「先生,對不起,我想要見法官!」

他瞧了我一眼,回答我:「法官是嗎?往那兒走,上了樓梯就是了!」然後便消失在人群裡。

我別無選擇,必須去面對。現在,樓梯就在眼前,這是我最後、也是唯一的機會了。我感覺自己很髒,但還是得一步一步地走上樓,好說出自己的故事。隨著越來越接近入口大廳,人群也逐漸增多了,我得穿越這片不停擴大的人海。這路上,我還差點摔了跤,幸好有及時站穩腳步。我因為哭得太多,眼睛相當乾澀。我再也受不了了!最後,當我終於踏上大理石地板時,我感覺自己的雙腳好重好重——我一定要堅持下去。至少是現在。

這裡的白色牆上就像醫院的一樣,都寫著阿拉伯字母,儘管我努力地想要辨認出這些字的意思,但還是白費心力。我只讀到二年級就被迫停學,生命也立刻變成了一場惡夢。現在,除了自己的名字之外,我根本不會寫什麼字,怎麼辦?我看到了一群穿著橄欖綠制服、戴著軍帽的人。一定是警察,不然就是軍人。其中一個人身上還斜掛著一把衝鋒槍。

我不禁打了個寒顫。要是他們看到我,會把我抓起來。逃家的小女孩是很要不得的。我發著抖,悄悄地抓住那塊正巧經過的面紗,希望面紗底下的女人能夠注意到我。此時,內心有一個小小的聲音鼓勵著我:「諾珠加油!沒錯,妳還小,但妳也已經是個女人了!就算妳無法接受,妳仍然是一個真正的女人。」

「我有話要跟法官說!」

一對由黑色面紗框住的雙眼,訝異地盯著我。這個女人雖然在我面前,卻沒看見我朝她走去。

「妳說什麼?」

「我有話要跟法官說!」

她是故意裝作聽不懂,就跟其他人一樣,然後就可以很輕易地不理我?

「哪位法官?」

「我有話要跟法官說,就這樣!」

「可是法院裡有很多位法官啊?」

「帶我去見隨便一位吧!」

如果不是我展現出的決心令她閉上了嘴,便是我的刺耳叫聲嚇到她了。


★我十歲,離婚 (Moi Nojoud, 10 ans, divorcée) 搶先看 PART 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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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quarius06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