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小說何等荒唐!憤怒抓姦的丈夫變成把妻子送給姘頭的皮條客、劊子手成為創造生命的人,而莊裕安卻說這才是理想人生?

文/莊裕安

「兵分兩路,攔腰而上」,一則故事從中間講起,再話說正敘與倒敘,是很傳統的技法。早自荷馬兩部史詩,《伊里亞德》與《奧德賽》就是讓人津津樂道的例子。前者從特洛伊圍城第十年,後者自奧德賽返鄉半途定點切入,然後再各自溯前與往後,構築出大河史詩的完整風貌。

此情可待成追憶,倒敘這個手法,尤其是羅曼史與好萊塢電影不可或缺的形式。近年來電影界已經不能滿足這樣的單純敘事方式,昆丁‧塔倫提諾《黑色追緝令》、克里斯多夫‧諾藍(《記憶拼圖》、湯姆‧提克威《羅拉快跑》、克里斯多夫‧奇士勞斯基《機遇之歌》,都為我們展現如何拆解時間,繁花百開各有新意。

討論後現代小說的特殊敘事形式,《時間箭》一定要在《哈札爾辭典》、《第一號創作》、《如果在冬夜,一個旅人》、《一個後現代主義者的謀殺》、《白雪公主》、《幽冥的火》、《法國中尉的女人》、《去年在馬倫巴》、《發條橘子》等等石破天驚的佳構裡,同占一席之地。這些小說都有「阿姆斯壯小腿」的特質,人們永遠只記得登陸月球的第一人,但沒有多少人說得出誰是第二個登陸月球的太空人。就像作曲家約翰‧蓋吉「寫出」大音希聲的《四分五十五秒》,後來的音樂家無法再東施效顰。

切入正題,《時間箭》到底是怎樣的一部奇書呢?如果只用簡單一句話,這是一本奉守「盲目倒敘」的小說。什麼是「盲目倒敘」?當荷馬從特洛伊圍城第十年與奧德賽返鄉半途說起時,說書人已經知道整部史詩的來龍去脈。以前,小說敘事者要回溯過往情節時,都曾經親身體驗或知曉原委,他是從「知」的觀點來訴說過去。馬丁‧艾米斯創造一個「無知」的倒敘形式,嚴格的單一方向直線倒敘。就像小說名字《時間箭》,小說家從第一頁往最後一頁發射一支筆直的箭,從一個定點往另一個定點。這兩個定點,從瀕死通往胚胎,有一個人倒退從七十歲活到零歲,朦朧不知過往。你說,這可能不奇怪嗎?

進入小說導讀前,一定要先提到一位作家。但他不是馬丁‧艾米斯的肉身父親金斯利‧艾米斯。如果要聊的是小艾米斯的前一本名作《倫敦戰場》,就不能略過老爸,因為那本小說便題獻給小說家父親。《時間箭》有它自己的精神父親,那就是庫特‧馮內果的《第五號屠宰場》。馬丁‧艾米斯曾經親自向馮內果道謝致敬,明白說出他的小說靈感直接來自《第五號屠宰場》,第四章開頭的一段情節。

這段情節描寫主角畢勒‧皮爾格林從家裡的電視觀看一部午夜電影。這部電影描寫二次大戰,美國飛行員參戰的英勇事蹟。皮爾格林看到的映象非常奇怪,那錄影帶倒著播放。一架美國戰鬥機從德國戰鬥機機身,吸回一排排子彈。另一架更大的轟炸機打開炸彈艙門,發出一種能夠吸收砲火的神祕磁力,把吸回來的砲火聚集在一種圓筒型的鋼製收容器裡,這些收容器又納入機艙,整整齊齊排在架上。

美國飛行員都繳回他們的軍服,變成中學生。希特勒變成一個嬰兒,所有人都變成嬰兒,整個人類都在尋找名叫亞當與夏娃的完人。這是曾經經歷德勒斯登大轟炸的畢勒‧皮爾格林,從電影得來的胡思亂想。在馬丁‧艾米斯這廂,產生了創作《時間箭》的主導動機。

這時,導讀者還是不知如何切入正題。他突然想到交通警察與超市提供試吃的推銷員,到底導讀者能夠介入小說細節多深?導讀者常要冒背德的大不諱,你只要看看最近《哈利波特》書迷,對提前洩漏結局的好事者,如何恨之牙癢大肆撻伐,就知道導讀者有多為難。

所幸《時間箭》不是偵探小說,因此沒有「人是誰殺的」這種高潮。但這本小說我看了三次,第一次是從頭讀,第二次從尾巴讀,第三次從頭但不時會來回對照前兩次讀過的頁碼,比對作者偷偷埋下的暗樁。導讀者洩露結局天機當然不道德,但導讀者如果越位變成代讀者,是不是也不道德呢?因此,學習我的交通警察與試吃推銷員兩種同行,只能告訴你岔路到底該左轉或右轉,你要自己摸索每一個十字路口;你只能淺嘗一小口試吃,若想大快朵頤,請買回整份產品。我不在此多述被這本小說折磨的經過,那是每位讀者應該擁有的私密樂趣。

馬丁‧艾米斯向馮內果借鑑的,不只是影片倒帶那一幕。《第五號屠宰場》在後現代文學場域,早已是擲地有聲的經典,它的敘事模式更是鼎鼎有名。小說一開始,馮內果夫子自道,因為他曾親身經歷德勒斯登大轟炸,因此想寫一本關於這個題材的小說。可是美國軍方對這次不名譽突襲,始終不肯解密。馮內果後來決定以一個精神有問題的主角來構思小說,像福克納《聲音與憤怒》那個白癡班吉,講話不必有邏輯。因此,皮爾格林入寢時是鰥夫,睡醒卻要當新郎,他多次看見自己誕生與去世。

皮爾格林除了患有「時間痙攣症」,還曾被外星人綁架。反戰是《第五號屠窄場》的主題,用黑色幽默來寫反戰,像約瑟夫‧海勒《第二十二條軍規》、理查‧胡克《外科醫生》都是一時之選。九0年代美國文壇,一度對猶太傷痕文學起了冷感症。因為這類小說或回憶錄多如過江之鯽,已形成刻板印象,猶太人似乎只有制式的悽慘命運,僅呈現大我共同的悲劇,小我的個別面目趨於模糊。馬丁‧艾米斯獨樹一格的切入方式,確實讓人對「大屠殺」這個主題,有嶄新而深沈的感受。

《時間箭》一開始用了一個歐洲民間傳說,傳說人之將死,靈魂脫離軀體剎那,會回顧亡者的一生。小說的敘事者就像將亡的靈魂,從逝者垂危的那一刻往前推。讀者常會把焦點集中在「時間倒退」這點,其實說書人這個角色,也很值得玩味。一般習慣把小說敘事分為「全知觀點」、「單一觀點」,有的小說家寫起故事像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的上帝,有的小說家只嚴格依附在主角或配角的單一觀點。當然,也有取巧的多重觀點,每一章節換一個觀點,但高明的作者都知道必須謹守觀點的遊戲規則。

「偽複數第一人稱」也是這本小說複雜所在。佛洛伊德說人有「本我」、「原我、「自我」,這小說的「我」或「我們」,又不像是精神分析的三種類型。「我」像寄生蟲或如影隨形,恁近恁遠的說書人,對主角的「當下時間」雖然貼身觀察視角,但他並不知道主角的過往經歷,因此隨時保持猜謎的張力。敘事者一直維持某些猜疑,像「黑色皮鞋」、「嬰兒炸彈」、「聖誕節問候信」等等待解動機,持續吸引讀者的好奇心。

小說還有另一股懸念,那約略就是中文成語的「倒行逆施」。比如,「他都把頭皮淌出來的油集中起來,裝入瓶裡,等大概兩個月過去,便把瓶子拿到藥局換個三四塊美金」,這是什麼邏輯呢?如果時間箭射向相反方位,其實就是簡單一句,「陶德每兩個月要到藥局買一瓶三四塊錢的髮油」。當所有例行的生活瑣事都這樣顛倒時,「哭得聲嘶力竭的孩子因父親狠狠的一巴掌便恢復了平靜」、「死掉的螞蟻因路人無心的一腳便恢復生命」、「受傷滴血的指頭被刀子劃過後便立刻癒合無痕」。這委實很像,有些小說家故意捨棄標點符號,用長達好幾頁的無斷句來凌遲讀者。只有讀得很慢很慢,才符合作者的要求。

只因為時間順序的顛倒,竟會變成因果的顛倒,價值的顛倒,善惡的顛倒。讓我想起童年唱過的一首顛倒歌,「倒唱歌兒順唱歌,河裏石頭爬上坡,我打弟弟門前過,看見弟弟搖外婆。滿天月亮一個星,千萬將軍一個兵,從來不說顛倒話,聾子聽見喜盈盈。」這些夾雜種種懸疑、詼諧、嫌惡、瑣碎、驚駭的顛倒反語,都指向一個事件中心,那就是奧斯威辛集中營的大屠殺。

馮內果繞那麼大圈子,寫瘋瘋癲癲的畢勒‧皮爾格林被飛碟綁架,終究還是要回來扣緊「反戰」主題。他以二十幾年前美國近乎醜行的德勒斯登大轟炸為支點,卻影響及作品發表當下的越戰氣氛,這本小說對美國退出越戰有驚人的社會影響力。

馬丁‧艾米斯發表《時間箭》的一九九一年,正是波灣戰爭方興未艾,這一波「極端伊斯蘭主義」的萌芽,直到現今仍未平息。《時間箭》雖然沒有像《第五號屠宰場》,產生那麼大的現世影響力,但引伸為利益糾葛與種族傾軋的滌罪效果,還是有相當的警世作用。縱使我們已經看過許多大屠殺的小說或電影場面,但讀到「天空的灰燼回吸入大煙囪,虛弱、稚幼與年長者從淋浴室出來,魚貫而行走回車站,全身上下完好如新站在月台,他們正要啟程回家」,還是驚心不已。時間箭哪,是你教會我們,顛倒著過的,竟然才是理想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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