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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Burble)
走進了一座山洞,Purple才發現自己的手滿是鮮紅,她湊鼻聞了聞,並不是血的味道。
站在這山洞唯一的照明燈光裡,昏黃的,沒有溫度的,一公尺見方,Purple感覺有些孤寂。
獨自來到這荒廢已久的老舊礦坑,其實只是想逃出去。
Purple希望她的生命能夠享有被追逐的感受,儘管只是跑著。
她很羨慕警匪槍戰電影裡,主角或配角能夠被攝影機追著奔跑:假如自己也是影片中人,奔跑當兒,會出現什麼心理狀態?假如現實之中,默默無聞的自己也被某種東西追逐,心理狀態又會和置身銀幕有何不同?
絕對不是現在的這種孤寂感覺。
孤寂是Purple打從意識到自己是誰便存有的感覺,她根本就不想擁有孤寂,並長期將自己困在這無止盡的孤寂,所以她走進了一座山洞。
出了山洞,Purple一身濕淋淋,她轉頭望向山洞,那個方向,起了一陣雨。 鮮紅色的雨,她手上的顏色,也許與這陣雨有關。
雨不停的下著,Purple仍氣喘吁吁,沒有停歇的跡象,她蹲了下來,手蒙著頭,胸腔愈來愈熱,四肢卻愈來愈冰冷,想要站起身,但沒有力氣了。
Purple回想起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以前,自己曾經熱情過。那個時候,身體也和現在同樣炙熱,那雙手,從黑暗伸出,比那盞只一公尺見方的燈火更加迷人,他帶著她,每天每天,到各個地方寫日記:寫在樹梢、寫在天空、寫在簿本、寫在土地、寫在火苗、寫在身體。
可是,Purple忘了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以前是多久以前。
那雙手究竟在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以前是以何種方式存在於她的生命,是以那盞燈的形式嗎?不,那盞燈只會讓她愈顯孤寂。
雨過。
Purple察覺到自己的鼻孔流著鮮血,但沒有血的腥味。
手上的顏色,難道是她急促呼吸的心房,所謄寫的戲滴子?
她已幫助太多太多的手,寫他們想寫的日記;她成為他們的主角、他們的配角,然後成為他們的回憶。她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以為被攝入機器,機器就會永遠替她說故事,她沒想過,機器沒有用,因為總有一天他們會取走儲存空間,成為他們私自珍藏。
他們珍惜的是影片中人,而不是她,Purple。
無味的血,就釋放吧,如同那場雨,奔跑之後,不管天晴與否,從心流動的新血,才能凝固,那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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