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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字工作者)臥斧

※本文涉及《我燒了大文豪的家》一書情節,請自行斟酌是否繼續閱讀

本書原名直譯,叫《新英格蘭作家居所縱火指南(An Arsonist’s Guide to Writers’ Homes in New England)》。

雖然看起來是專為以「到新英格蘭區燒光作家房屋」為抱負的縱火犯們所寫的實用工具書,但就算燒毀新英格蘭區的作家房舍不是我們的人生目標,我們還是知道,這本書裡應該有些很不賴的資訊——畢竟,在這麼一本指南裡頭,作者至少應該告訴讀者:曾經有哪些搖筆桿(或敲鍵盤)的傢伙住過位於美國東北角的新英格蘭區?這些傢伙裡頭有哪些算得上是「作家」、哪些只是濫竽充數的三腳貓?哪條路線可以最短、最快地拜訪最多個作家故居?哪個作家住得偏遠,想去的話得先做點特殊準備?……諸如此類的訊息吧?

然後我們把這本書讀完(這篇文章放在書末,所以假設我們已經讀過前頭的那幾百頁了),很訝異地發現上述資料在這本書裡全沒提到。

我們會發現的是:這本書雖然叫「指南」,但其實不是一本工具書,而是一個故事;故事裡有好幾個因為各種理由想要燒掉某個作家房子的角色,也有好幾棟作家的房舍付之一炬,但這幾個角色和他們想燒的那棟文學之家縱火案幾乎都連不到一塊兒;這本書裡沒告訴你該如何不留痕跡地完成縱火工作,甚至連怎麼開始縱火都沒說清楚。因為我們翻開第一頁時,讀到這麼一句話:「我叫山姆.包西佛,就是那個不小心燒掉艾蜜莉.狄金生在美國麻州安默斯特的房子,還因此意外殺了兩個人的縱火犯。」

然後,故事就在山姆的叨叨碎唸中開始了。

聽著山姆的喃喃叨唸,我們會一面覺得這個主角渾渾噩噩畏畏縮縮得令人討厭,一面又在某些橋段暗暗地憐憫、甚至同意他茫然失措——大家都是凡夫俗子,哪個沒有心靈脆弱的時候呢?更別提這個因為一次意外而讓人生轉了個大彎,似乎就此很難轉回所謂「正常軌道」的主角了。於是當他莫名其妙地在家裡與父母親一起喝起酒來的時候,我們可能會想起曾經某回一開始可有可無、最後卻搞得頭痛欲裂的牛飲經驗;當他承認「比起說謊,有時候不再說謊的孤獨感更加可怕」時,我們也會想起曾經某次順水推舟、將錯就錯的自以為是,直到終於無法自欺欺人時才坦承告解的空虛。

於是我們開始察覺:雖然這個故事滿是荒謬怪誕,但它與現實之間的距離,居然一點兒也不遙遠。

出獄後的山姆過了幾年擺脫文學縱火犯標籤的安穩生活,有了看來正常的家庭生活。但自從一個代表過去歲月的男人出現後,山姆再度被擠出常軌之外;更麻煩的是,作家故居的縱火案又開始一起接著一起發生,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山姆不得不擔任起他一點兒都不擅長的偵探角色,開始追索真兇。所以我們也隨著他跌跌撞撞地前進,一方面嘗試了解:為什麼有那麼多人想要找山姆燒掉某個作家的房子?一方面設法揭露:在山姆周遭他認為沒什麼問題的一眾角色們,埋藏了哪些沒有見光的祕密。

有的人愛一本書,因為認同某個角色;有的人恨一本書,因為不想讓自己變成其中某個平板的角色。

但跟著山姆的慌亂旅程,我們不難發現:從某個角度看,所有人都可以是一部文學作品中的一個扁平角色,從另一個角度看,所有人又都可以立體得不可思議,因為就算我們讀了某人的生平傳記,仍可能只是讀進一疊謊話,反倒是這本寫給縱火犯的指南,記錄了山姆開始認識自己的誠實經過。陪在山姆身後,我們以與日常不同的視點,認識了形形色色想要燒掉某棟作家故居的角色,認識了山姆理論上應該熟悉的親人,認識了山姆,甚至從其中認出了某部分的自己。

終於,山姆又回到監獄裡頭——是的,我們還記得,故事開始時他才剛剛出獄。

兩次入獄的罪名都是因為縱火,掩在這項指控底下的意義卻大不相同。第一回那把火雖然是山姆放的(其實是因為他神經兮兮地想要抽管菸卻被嚇了一跳),會釀成災禍卻是個意外;第二回那些火沒有一把是山姆放的,但他卻把一切扛在自己肩上,頂了下來。仔細想想,我們來到這個世界、生成這副長相,其實也不在我們自己的計畫之內,我們得要學習很多知識、搞砸很多機會、喝乾一箱又一箱啤酒、做出一件又一件蠢事、笑到肚子抽筋哭得聲嘶力竭,最後才會真的認識自己,決定自己打算變成一個什麼樣的人。

想到這兒,我們才恍然大悟:這個滑稽突梯的故事,正是我們努力過活的荒唐現實。

有的時候明知道不對勁卻仍硬著頭皮向前行,有的時候生活周遭已經滿是麻煩徵兆卻完全視若無睹,有的時候呵呵咧嘴但心裡空空茫茫,有的時候已經心碎卻不知怎的很想噗哧一笑……我們在心裡頭細細回想自己的人生片段與山姆的荒誕經歷,滿意地發現這種混著哀傷的戲謔口吻正適合用來訴說人生的種種議題。正當我們打算放下山姆的遭遇、回頭面對我們自己的生活時,忽然想起:新英格蘭區到底有多少個作家?狄金生、貝拉米、馬克‧吐溫……《我燒了大文豪的家》一書作者Brock Clarke安排這些作家的屋舍一一遭祝融吞噬,有沒有什麼特殊的意義?或許我們可以藉機認識一下這些作家,把他們的作品找來讀讀?

是吧。或許我們永遠不會成為縱火犯,但這個關於真相與自省的故事,可能正是為我們指出更多閱讀可能的絕佳指南。

★原文刊載於寶瓶文化《我燒了大文豪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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